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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拜”英语是学好英语的天敌

       作者:古龙   200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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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学英语已经有百年历史了,久学不会而生畏,久畏不会而生敬,久敬不会而觉远,敬而远之便觉神。因此英语在今天的很多中国人眼里,已不是一般的普通语言,而是被神化了的神圣语言,似乎要想学会这种神秘而神圣的语言,只有神仙才能做到。要是有哪位普通的中国老百姓能把英语流利地说出口,大家便立刻觉得他一定是神人,他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不然的话,他怎么能凭白无故地会说英语呢。更有一件好笑的事,让我笑不出来,有一次我和几位中国的高学历朋友到美国去,坐在汽车里遇到了红灯,大家便坐在车里等红灯,这时突然有一位美国的黑人乞丐从窗口伸进手来,大声嚷嚷着:“Help, Help, Help me please!”,一见国际友人这样求救,咱初来乍到的中国人民也不含糊,当下每人掏出几个美元给了这位幸运的乞丐,这乞丐连忙问:“Where are you from?”,答曰:“China”,乞丐连声说:“China, Great! Thank you very much, God bless all of you”。令我感到好笑的倒不是以上情节,而是车开起来之后我们车内的一位研究生同胞作思考状地沉默不语,问他正在想什么时,他的回答令大家哄堂大笑,他说:“我正在纳闷,乞丐怎么也会讲英语!”

      乞丐凭什么就不能讲英语呢?难道乞丐生下来就必须是哑巴?这位老兄很显然是被国内几十年的英语教学神化了,觉得英语就不应该是老百姓随随便便讲出来的语言,更不该是乞丐讲出来的语言。

      其实呢,英语真的是一种十分普通的语言,而且是一种十分简单的语言。语言的发展中有一个现象,叫做“大众约简现象”(这是本人提出来的),意思是说,越是被大多数人使用的语言,就越有简单化的趋势,即“越从众就越从简”,而且这种简化不是哪个政府哪个人规定出来的,而是众人自发的,就象事先约定好了一样一起推动着语言的简化。因此一种语言的简化程度和它的使用人数成正比。西方语言里英语是最国际化的语言,使用人数最多,因此英语在西方语言里最简单。汉语的普通话是使用人数最多的汉语,因此普通话在汉语里也最简单。比普通话还简单的汉语有没有?有,是东北话,因此近几年来汉语的普通话向东北话不讲道理地大大靠近,拦都拦不住,中国人长久不衰地喜爱东北小品,并把大量的东北话词语不知不觉而且不约而同地塞进汉语普通话,这就是语言的大众约简现象。现在全世界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是什么,是网络语言,这种语言尚未成型,但大家已可以感觉到网络语言令人瞠目结舌的简化勇气,把 you简化成一个u,把Oh, my God简化成omg,这种简化力度真叫“简化你没商量”。

      带着“越从众就越简化”的心态去看待英语,你会恍然大悟地发现英语一点都不像你想得那么神圣庄严,你会恍然大悟地发现美国英语就是比英国英语简单,而美国现代英语就是比二战之前的美国英语还简单,而计算机网络问世后的美国英语又比网络问世之前的美国英语更简单,你会发现目前就连美国总统的正式演说使用的不过就是中国高中同学所学的单词,你会发现在网络上几乎找不到复杂的英语。全球化给英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普及,也给英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简化。

      带着“越从众就越简化”的心态去看英语,你不仅会感觉到英语的简单和朴实,甚至还可以理直气壮地挑出英语的很多毛病,指着英语的鼻子对他说:“你们英语是怎么回事,连这点小毛病都改不了”。

      就比如说英语语法里“不厌其烦地啰唆”这个毛病吧,至今也没改过来。英语用词有一个大毛病,就是“不厌其烦地啰唆”。比如说动词的过去式,一个故事发生在过去了,这个故事里的所有动词就都得换成过去式,一个都不能漏掉,这多啰唆啊,哪象咱汉语,只要故事的开头有个“昨天”或“去年”,故事里面的所有动词就全部都自动地改成过去式了,这多简单啊。估计当初发明英语的那个人事先没来过中国看看咱汉语什么样,要是借鉴一点汉语的知识再回去发明英语,英语就不会落下这毛病了。

      再比如说一般时态里第三人称单数做主语时动词要加s的问题吧,何苦多此一举呢,搞得咱中国人一说英语动词时就老得想着有个s加不加,紧张兮兮的,还落得英语里搞“人称歧视”的印象,看人家是第三人称单数,势单力薄的,就欺负人家,非让人家多加个s不可,这不明显是激化人称矛盾吗。其实加不加这个s对英语来说没有一点意义,完全是一种没有简化干净而剩下的啰唆。美国某些地区的黑人同胞们就做得比较好,他们干脆把一般时态里所有动词的后面都加上s,或都取消s,一视同仁,以用此方法提醒读者此刻是一般时态,这多好,既使s派上了用场,又避免了人称歧视之类的矛盾。

      英语不仅在语法上有些问题,在发音体系上也有不少问题有待改进,比如说各种各样的词尾变化的特殊情况吧,都是为了平衡和处理各种各样的发音矛盾。比如说the用在元音开头的名词前面时字母e要改发成[i:],就为了使它的发音像辅音,以和后面的元音区分开,可如果后面的元音恰恰也是e怎么办,比如说the evening,不正好两个e连在一起混了吗?混了就混了吧,反正两个e连在一起混了,总比一个e和一个a或o混在一起要好区分得多,就这么定了,爱谁谁!(赵本山语)

      英语在单词的拼写上也有不少毛病,主要问题就是有些不发音的字母存在在单词里,占着指标不干活,背单词时还必须带上它们,岂不是累赘.比如beautiful里e和a两个字母就不发音,为何不取消改成butiful?could里o和l两个字母也不发音,为何不取消改成cud?做为拼音文字,其主要特征就是看字母读音,因此这些不发音的字母的存在应该不算小毛病。就连英国人自己都觉得这个毛病不算小,应该改改了,为此他们成里了“英语单词拼写简化委员会”,列出了一大片应该简化的单词和简化后的方案,要是你看到了他们列出的这个方案,你保证会有暂时不学英语而等他们简化完了再说的念头(不过大家还是别等,那仅是呼吁,真正简化要有事件和时机才行,这得猴年马月了)。

      我列出以上英语的毛病并不是为了打击英语,而是要告诉大家从过去那种庄严而沉重的英语学习里走出来,不要带着盲目的“神圣”态度去看待英语,更不要崇拜英语,你越是把英语看成是“神”,你的英语就越难学,而你越是带着平常的心态去看待英语,你就越能发现英语的“平民性”,你就越能感觉到英语这座压在头上的大山其实就是你身边的老百姓们不经意随口就可以说出的东西,连乞丐说出来都不奇怪。这样带着平常心去看待英语之后,你就会发现英语近在咫尺,甚至还能发现它的缺点和不足,甚至还能提出改进意见,那你就离轻松掌握和驾驭英语不远了。

      轻松地看待英语吧,成为它的主人。而不要神圣而僵化地看待英语,成为被它永远吓坏的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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